37天黄金期突围!乾成张焱南、申泽冲律师代理涉嫌诈骗案,有效辩护获不批捕结果!!|乾成业绩
发布日期:2026-07-30 浏览次数:369
近日,由张焱南、申泽冲律师代理的王某某(化名)涉嫌诈骗罪一案,经过律师的辩护,检察机关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案件被不批准逮捕,当事人在第37天取保候审,与家人团聚。
接受委托时,案件已处于审查逮捕的关键阶段,留给辩护人的时间极为有限,申泽冲律师临危受命,迅速响应,在短短数日内密集安排三次会见,精准还原案件事实,辩护人敏锐地发现,其主观上“非法占有目的”的证据明显不足。
向检察机关递交书面辩护意见后,辩护人主要从三方面阐述辩护观点:
第一,本案系发生在亲属间的经济纠纷,不宜认定为诈骗罪;
第二,当事人存在事后陆续还款行为,不构成“非法占有目的”;
第三,结合最新出台的《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效标准(试行)》,论证当事人符合“无社会危险性”的法定条件,契合“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
同时辩护人将发现的无罪证据汇总,申请检察机关向公安机关下发侦查提纲,进一步固定证据夯实案件走向。
诈骗罪的无罪辩护,除了要掌握扎实的证据分析法,更考验律师对“非法占有目的”这一主观要件的拆解能力,以及对刑事司法政策的敏锐洞察力。
本案中,乾成律师通过高频次、高质量的沟通,将专业辩护意见有效传递,最终说服办案机关,展现了在重大复杂经济犯罪案件中卓越的辩护水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