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顾志杰律师,武汉大学法律硕士,从业以来专注于文化娱乐、知识产权和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熟悉影视娱乐项目开发全流程,主要业务涵盖文娱影视项目合同纠纷,文化娱乐作品著作权、商标权纠纷,艺人名誉权纠纷等;同时,顾志杰律师曾为多家影视传媒公司、互联网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以及专项法律服务。在知识产权领域,顾志杰律师处理过大量涉外知识产权诉讼案件以及非诉法律项目,为外国客户在国内市场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方案。顾志杰律师服务过的主要客户包括:上海慧复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新华新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TIFFANY公司、3M公司、惠普公司、四季酒店(荷兰)有限公司、迈可寇斯(瑞士)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能量品牌公司等。
业务领域
文化娱乐 | 知识产权 | 民商事争议解决
代表案例
1.代理3M公司某商标无效宣告案;通过论述第三人注册诉争商标的恶意、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构成类似商品上的相同商标、引证商标的知名度等来论证诉争商标应当被无效宣告,最终法院采纳了我方意见,判令撤销被告作出的无效宣告裁定,责令其重新作出裁定。
2.代理赞德斯克有限公司某商标驳回复审案;通过论证诉争商标的整体性和显著性、诉争商标在国内外的含义以及使用诉争商标的地理范围最终克服了商标驳回的绝对理由,法院判令撤销被告作出的驳回复审决定,责令其重新作出决定。
3.代理四季酒店(荷兰)有限公司以第三人身份参加四季椰林(深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某商标无效宣告案;法院最终判令驳回原告四季椰林(深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4.代理四季酒店(荷兰)有限公司某图形商标驳回复审案;法院最终判令撤销被告作出的驳回复审决定,责令其重新作出决定。
5.参与迈可寇斯(瑞士)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诉广州市源泰皮具有限公司、广州木木果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华喆达商贸(广州)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法院全额支持客户迈可寇斯(瑞士)国际股份有限公司500万元的赔偿请求。
6.参与上诉人郑州华澄化妆品有限公司、科丝美诗(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美国蒂芙尼公司商标权纠纷上诉案,法院驳回了上诉人的所有诉讼请求,维持了一审判决。
7.为TIFFANY公司、四季酒店(荷兰)有限公司、迈可寇斯(瑞士)国际股份有限公司、3M公司、能量品牌公司等知名公司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方案,并就具体侵权行为提出非诉和诉讼处理思路,代表上述公司与侵权方沟通、谈判,在最大程度保护客户权益的基础上平衡侵权方的权益,从而达致和解。
8.为新华新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蛋黄科技有限公司等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9.为上海慧复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编剧工作室、制片工作室等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律师执业资格
国家心理咨询师
高级婚姻家庭咨询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