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
王珂,北京乾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国际关系学院,专注于刑事辩护业务、刑事控告业务,在刑事诉讼领域有较高的专业度并有着各类案件的丰富办案经验。其中尤其擅长涉黑、涉恶领域犯罪活动的刑事辩护与刑事控告业务。从业以来,以其资深的专业能力为客户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并成功捍卫了诸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专业方向
刑事辩护、刑事合规及刑事申诉。
代表性的客户、案例或事项
‐ 北京市以林某彬为首的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套路贷” 团伙成员辩护案,处理了庞大数量卷宗以及涉案多项复杂罪名(西城公安分局、朝阳公安分局、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北京市三中院)。
‐ 内蒙古以苗某春、苗某英为首的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辩护案,被告人苗某英取得从轻处罚的良好效果(内蒙古中院)。
‐ 河北省以庞某剑为首的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辩护案,被告人取得从轻处罚的良好效果(河北省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 央企蓝天集团下属某公司财物负责人刘某旭职务侵占案,取得不予批捕后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的良好效果(海淀公安分局)。
‐ 北京通州特大抢夺团伙李某案,取得当事人不予批捕后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的良好效果(通州公安分局、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 北京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为主犯马某辩护取得良好辩护效果(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北京市海淀区某特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为当事人倪某某争取取保候审后,公安机关未将倪某某移送审查起诉(海淀区公安分局)。
‐ 无锡某国企领导滥用职权、行贿、受贿案,经依法辩护,当事人获得减轻处罚效果(江阴市监察委、江阴市人民检察院)。
‐ 哈尔滨市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经依法辩护,成功在审查起诉阶段去黑,审判阶段仅剩两个罪名(依兰县人民检察院、依兰县人民法院)。
‐ 浙江某冒充中国移动员工实施诈骗案,经有效辩护,当事人获得减轻处罚(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