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律师团队
鄢烈超
鄢烈超
乾成(深圳)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刑事辩护 | 重大争议解决业务部

深圳

个人背景

鄢烈超律师,是1975年的下放知青,1977年中国恢复高考的首届大学毕业生,参加工作50多年,是一位资深的专业法律人。具有大学教师、政府公务员、企业高管和报社记者等工作经历。对处理刑法和公司法(公司收并购、IPO)方面的案件或事务,有丰富的经验。曾在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任高级合伙人执业律师。先后在加拿大多伦多和美国湾区等地从事法律工作十多年。

鄢烈超律师参与过很多社会活动。担任多项社会职务,如深圳市政府专家委员会的专家,加拿大深圳社团联合总会和深圳国际总商会的会长、监事长,省市海外交流协会名誉理事等。

鄢烈超律师具备深厚的法学、哲学和文学造诣,具备丰富的社会阅历,具有深刻的洞察力和独特的视角,视野开阔,善于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是一名具备良好道德修养的文化人。


业务领域

重大刑事辩护,IPO(美股上市)服务,海外资产配置等涉外业务。


代表案例


自1986年至2010年,从“一五普法”到“五五普法”,参加了20多年普法教育工作,是我国现代民主与法治建设的一名参与者和见证人。

1983年第一次作为刑事案件辩护人出庭。犯罪嫌疑人涉嫌罪名为“流氓罪”,一审被某地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二审改判无期,再审改判有期徒刑8年。

1985年第一次作为民事案件的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作为被告代理人,代理一宗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涉及相邻权争议,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1989年起,参加过中国《公司法》草案的多次讨论。1993年《公司法》颁布之后,又作为中国改革开放最前沿城市的法律工作者,参加过多次修订讨论。

2008年,代理福建省某市重大制造毒品案件,涉案毒品2.7吨,涉案人员众多。作为第一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从检察起诉阶段介入,一审即取得比预期更好的效果。

2009年受理深圳市刘某特大走私案件。作为第一被告的辩护律师,经过对证据的极其细致的侦辨,当庭指出被伪造的“核心证据”,一举击溃了相关“铁证”。因为案情重大,在与家属和被告人的反复交流过程中,通过反复比较各种证据,发现几个不可争辩的伪造证据的痕迹,迫使检察机关和公安侦查机关承认“证据瑕疵”,法院决定单独处理,被告人很快获释。

代理过涉外(美国、加拿大、乌克兰等)和涉港澳台重大经济纠纷数十宗,无一败绩。

刑事辩护四十多年,办理职务犯罪、涉毒、走私和诈骗等各类案件近千宗。对各种类型的诈骗案件和行贿受贿案件有深入的研究,制作各种“犯罪模型”近百种。